根据《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轮巡察工作的通知》(川师委巡〔2021〕7号),自即日起,以刘洋同志为组长的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第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教师教育学院(教师培训学院)党支部开展巡察,巡察时间15个工作日左右。
本轮巡察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贯彻落实学校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的情况,推进学校和单位事业健康发展的政治生态和人文生态建设情况。
现将巡察组成员及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组 长:刘 洋
副组长:邹 勤 何 军
成 员:刘洪兵 周 昊 肖 扬 孙 艳 邓晓彬
意见箱地点:
(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B底楼连廊旁
荷花池(图书馆)旁的亭子处
(成龙校区)龙湖餐厅外佳禾便利店旁
学院办公楼连廊处
联系电话:18108163141(工作日8:00-20:00)
电子邮箱:dwxcz2@sicnu.edu.cn
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党委第二巡察组(邮编610068)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 |
第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 |
2021年9月16日 |
【编辑:学院办公室】
(微信扫描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