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四川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270号)精神和《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普通教育教学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安排,经研究,学校决定在2021年校级普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基础上开展2021年四川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参评工作。
因此前推荐的《“可持续发展”导向下四川藏区“9+3”学生自主成长能力培养》成果完成人自愿放弃参评四川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依据《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普通教育教学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校评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替补推荐《追寻完整意义的儿童:幼儿园自然生态体验课程的实践研究》参评四川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现将拟推荐2021年四川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5项成果信息公示如下:
成果名称 | 成果完成单位 (按第一完成人姓氏音序) | 成果完成人 |
基于大概念的五育融合课程协同探索 |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市锦江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 李松林、贺慧、周利、胡文武、刘莉 |
聚焦·聚能·聚源:四川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帮扶模式的建构与实践 |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七中育才学校汇源校区、成都师范附属小学万科分校 | 李志全、王亚军、文陈平、蒙茜、王丹、郑立海 |
充分观察、读懂儿童、有效支持----适合中国幼儿园教师的儿童发展评价体系构建研究 | 四川师范大学 | 鄢超云、任立刚、杨川、魏婷、梁娟、徐途琼 |
“文体融合+院地联动”提升民族地区中小学体育课程质量的创新模式探索与应用 | 四川师范大学、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 张韧仁、张晓林、谭步军、杨成伟、小尼玛、罗朝军 |
追寻完整意义的儿童:幼儿园自然生态体验课程的实践研究 | 四川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 | 卢永平、龚文秀、徐英、蔡桔、何小蓉、孙晓旭 |
为保证推荐过程的公平、公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学校教师教育学院(联系电话:028-84761084)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可拨打全国纪检监察机构统一举报电话12388,或在网络平台进行举报(www.12388.gov.cn),或将涉及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材料及相关证据邮寄至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邮编:610066)。
特此公示。
2021年9月8日
【编辑: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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