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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 教师培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20-12-14 12:14:44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查看:423
关于印发《四川师范大学“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

教师培训学院

 

 

  关于印发《四川师范大学“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

  教师培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相关学院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国培计划”(2010)—四川省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任务的通知》(川教函〔2010〕571号)的要求,四川省“国培计划”(2010)—四川省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将于10月上旬陆续启动实施,为规范“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培训的管理,保证培训质量,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川教[2010]第188号)精神,教师培训学院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加以执行。在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四川师范大学教师培训学院

       (代章)

0一0年十月十二日

 


四川师范大学“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

教师培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培训的规范管理,保证培训质量,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川教[2010]第188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负责“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培训组织管理的相关学院应参照本办法,认真履行相应职责。

 培训学员报到与注册

 培训学员凭有效证件报到,相关负责学院进行复查,信息核对无误后,填写《学员登记表》,进行注册。(见附件1)

 学员注册后,建立培训个人学籍和学员信息库,建立培训教学班级,核准后的学员信息表报教师培训学院。

 学员因不可抗拒的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注册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最多不超过2天。无故逾期1天未报到者,取消参培资格,将相关信息报教师培训学院,由其通报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培训班的组织与管理

 承担培训任务的相关学院,要按项目招标后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认真修订培训方案,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重新修订备案后培的训方案是项目评估的主要依据,各学院原则上不能作颠覆性调整,可在培训内容和方式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学院要从本校和本学院的接待能力及有利于解决农村学校工学矛盾的角度,科学合理地安排培训班举办的时间。各学院要把办班的安排报教师培训学院,对实施项目太过于集中的时段教师培训学院将进行适当协调。办班通知由教师培训学院统一上报省项目办

 由教师培训学院统一学员食宿进行妥善安排。原则上脱产研修90天的班,一般安排住学生宿舍,建议按照研究生的标准安排,配发被盖、温水瓶等基本生活用品,发放适当的生活补助费。短期集中培训10—20天的班,尽量安排住能够洗澡、有空调、卫生干净的宾馆。伙食按照预算采取集中与分散结合的办法解决。

 学院要原则上要按照“招标指南”的分班要求,按班组织教学。同一项目中承担两个以上平行班的学院,除通识性课程可以组织合班上课程外,研讨、交流、观摩等实践性环节,必须按照原培训班建制进行。

第十条  承担培训任务的学院,要精心安排教学日程,科学合理的编排课程执行表,并按照表行课。报到一般安排1天,其余为教学时间。培训中间可适当安排分散活动,让学员自主学习。课余可适当安排文体活动,以调节身心。脱产3个月的班,按学校正常的教学时间组织教学,双休日正常安排休息。

  培训专家团队组建及要求

第十  承担任务学院须按照“国培计划”项目要求,为每个子项目安排1名项目负责专家,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总体设计、教学实施指导及评估工作。

第十  学院要为每个子项目安排一名熟悉培训工作的高级以上职务的学科专家担任项目首席专家,并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要负责设计培训方案,组织培训资源。培训期间原则上要全程跟班,主持和指导培训活动及资源开发等,作好培训的总结考核等工作。

第十  学院应按要求组建教学专家团队,各培训班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三分之一,一线专家不不少于40%。并将任务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第十  在培训正式实施前,各学院应组织培训班任课教师开展集体备课,对于培训内容的教学目标、内容要点、活动形式、作业设计以及资源利用等进行认真研究。每位任课教师都要知晓课程实施的具体要求,确保其教学设计能实现培训预期目标。所有主讲老师都应提供教学课件、讲课提纲、相应的作业设计等培训资源。

 培训的教学与学员管理

第十 学院要根据《学员与教学管理办法》对教学管理、考勤管理,作业与考核管理、组织纪律管理与后续跟踪管理等都做出明确的规定。要制定《公共卫生及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各种可能出现的公共卫生及安全突发事件作出安排。

第十  学院为培训班配备双班主任:一个教学班主任,协助教学、负责考勤管理等工作;一个行政班主任,负责后勤服务及管理。班主任要做到“五管”,管思想、管学习、管出勤、管生活、管纪律。

十七  学院要指导各培训班建立班委员会,实行学员自主管理。为期3个月的脱产研修班要建立临时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班委会协助班主任做好管理工作和班级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第十  学院要严格考勤管理,实行培训签到制度,制定考勤管理细则。对学员的考勤记录要做到准确,学员因故不能参加,必须事先请假,凡未请假或超过假期的,均按旷课对待。学员出勤情况要记录到学员的个人档案。培训学员缺勤累计达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以上者,将取消参培资格,并报教师培训学院向学员所在单位反馈。

第十  学员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加强自我教育,遵守培训纪律。要按培训方案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习流程认真完成每个环节的培训任务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交流学习心得体会;按规定认真完成作业;主动进行学习反思,学以致用。

二十  培训班要建立学员的奖励与处分机制。在培训期间表现良好,尤其是在展示课、研究课、制定的辐射方案等表现突出的学员,要按一定比例评选为优秀学员,并颁发“优秀学员”证书。对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违法乱纪、违反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破坏公共财产等不良行为的学员,视其情节,可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勒令退培等处分,报教师培训学院。并由教师培训学院上报项目执行办公室备案。

 培训实施过程及要求

第二十  培训班要组织庄严而简朴的开班仪式,要挂会标、宣传横幅等,在开班式上要大力宣传“国培计划”的意义,激发学员学习积极性。培训班项目格式要统一,规范的名称为:“国培计划(2010)—四川省XX项目XX学校XX班”。例如:“国培计划(2010)—四川省地震灾区中小学骨干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四川师范大学初中心理健康教育班”。

第二十  按照培训前制定的教学计划推进课程教学,原则上不得随意调课。招标方案中承诺的专家要力保到位,招标方案拟请专家师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应确保新聘教师水平不低于原拟请教师,替换率原则上不能超过20%。培训方案中确定的到中小学观摩、跟岗等实践环节不得缩水打折扣。

    第二十  在培训期间每个培训班至少要出三期以上课程实施简报,报送教师培训学院审核,在相关网站统一发布,并择优编辑全省工作简报向教育厅和教育部报送。

 第二十  对培训实施过程全程摄录,培训结束后编辑制作一个记录片光盘,全面反映本机构实施“国培计划”的情况,报教师培训学院

    第二十  集中培训阶段教学任务完成后,要布置后续自主研修作业,并安排导师利用网络跟踪指导。

第二十  根据培训教学的需要,要调配最好的资源,安排培训专用教室,为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器具,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培训课程资源利用与开发

  各培训班应为学员选配一些与培训主题相关的教材或参考书,并推荐一批自主学习书目或专业网站。3个月的班至少应准备2—3本;10—20天的班至少准备1本。对过程性生成资源,包括课件、讲义、观摩课、典型案例等应该尽量刻录成光盘发给学员。

 培训所选的课程资源内容要符合“国培计划”总体要求,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反映课程改革创新的新成果,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课程资源内容要具有思想性、科学性、针对性和效能性,形式生动,突出案例教学,基于问题的解决,便于教师理解、掌握和应用。

第三十条  培训任务承担学院利用“国培计划”经费开发的培训课程资源,择优纳入“国培计划”培训资源库,各学院提交入选资源库的课程资源数量和质量将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  各项目承担学院在培训过程中要组织资源开发,建立“国培计划”资源库,每个培训班结束后要提交2个专题的课程录象,参加省上组织的“国培计划”优质培训课评选。要把学员作为重要的培训资源,充分发动和吸收他们参与课程资源开发。在经费安排中一定要安排资源开发制作费。

第三十  培训课程资源的开发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治性原则。课程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科学性原则。课程内容符合国家课程标准,教学目标、学习活动和教学测评设计合理,知识表达科学,措辞准确,行文流畅,符合参训者的认知特点。

(三)针对性原则。课程内容的选择基于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过程和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需要。

(四)生成性原则。课程内容能够根据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的需求做出适时调整,并积累形成新的课程资源。

(五)有效性原则。课程内容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创设有利于教与学的情境,采取有效的教学策略,实现培训目标,切实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与水平,促进教师整体素质提高。

 培训考核、结业及总结

三十  学院要通过适当方式对学员出勤情况、作业完成情况、参与活动情况、取得的实际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三十  考核合格的学员将由培训机构颁发省教育厅监制的“国培计划”项目《结业证书》,要以适当方式举行结业仪式,表彰优秀学员,颁发证书。《结业证书》由各学院按照统一格式印制和颁发。(格式见附件2)

三十  培训结束后,学院要从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对培训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和反思,提炼培训经验,固化和提升成果。

培训质量监控与评估

第三十  学院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考察、访谈等手段,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对教学团队的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对培训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学员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

培训期间和结束后,教师培训学院组织我校“国培计划”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进行项目评审、评估和检查、指导工作 。

三十八  根据“国培计划”总体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培计划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意见》(教师厅2010〕1号),培训全部结束后(包括后续远程作业完成)要做好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提交《国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格式见附件3)

三十九  学院要建立培训学员个人档案和培训工作档案。

学员个人档案主要材料包括:(一)《学员登记表》;(二)考勤情况;(三)综合考核成绩;四)结业论文或课题研究报告;(五)结业鉴定;(六)奖惩情况;(七)其它有关材料。

培训工作档案主要材料包括:(一)培训方案、课程计划、课表等;(二)与培训有关的教学日志、活动安排、课程简报等教学文件(三)培训专家名单、教材及教师自编的讲义资料、培训课件、各种音像及宣传资料;(四)学员考勤名册、学员反馈意见、学员心得、总结、优秀学员名单及材料等;(五)培训期间组织开发的资源、课题研究及其他各类相关材料。

第十章  培训经费使用与管理

第四十条  “国培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原则: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管理、绩效考评。承担学院要根据财政部和教育部确定的原则,建立规范的培训经费管理制度,做好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工作

第四十  集中面授类项目经费用于与集中面授项目实施直接相关的活动,支出范围包括项目调研与方案研制费、学员食宿费、专家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费、项目评估总结费和业务费等。

    (一)调研与方案研制费是指项目方案研制过程中所需的问卷设计与分析费、专家咨询费等。

    (二)学员食宿费是指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伙食、住宿费用或按有关标准给予的食宿费补贴。

    (三)专家费是指培训期间专家的授课费、食宿费、交通费。

    (四)教学资源费是指课程资源、学习资料的设计开发、编辑制作、修改完善及印制等所需费用。

(五)场地设备费是指培训期间所需教室、实验室和相关设施、设备的租赁费用。

(六)项目评估总结费包括开展项目绩效评估所需费用,进行项目总结、制作项目总结材料所需费用。

(七)业务费包括培训期间所需要的项目会议费,直接参与培训组织、实施和服务等工作的除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补助费,与培训项目直接相关的其它支出,如宣传、公杂费等。

第四十  远程培训类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与远程培训项目直接相关的活动,支出范围包括项目调研与方案研制费、课程资源开发费、远程培训平台服务费、培训辅导者培训费、专家辅导答疑费、学员资料费、项目评估总结费、补助费、业务费等。

第四十  要保证按规定用途使用“国培计划”经费,并建立健全责任制。各学院主管项目实施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计财教师培训学院等按职责承担相应责任。应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十  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学院应及时编报经费决算表,做到收支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十    

第四十  远程教育项目管理按照教育部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印发的“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教学管理与技术服务暂行办法》(教远培[2010]第6号)的要求执行。

第四十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项目承担学院应根据本办法,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教师培训学院负责解释和修订。

 


 

 

 


编辑:培训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