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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培计划”启动文件
时间:2020-12-14 12:12:18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查看:813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川教〔2010〕188号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川教〔2010〕188号

各市(州)教育局、财政局,有关高校及教师培训机构: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精神,现将我省做好“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实施“国培计划”的重要意义

“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是教育部、财政部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的要求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基础教育改革,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我省是西部农村教育大省,近年来,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教师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总体上仍然不适应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地震灾区教育全面恢复和提高的需要,急需大规模的培训提高。教育部、财政部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对我省教师培训工作具有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的重要作用。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国培计划”项目纳入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精心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以实施“国培计划”为契机,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大规模、高质量地开展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全面提高我省农村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和能力,为全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我省实施“国培计划”的主要任务

“国培计划”包括“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和“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项目”和“中西部项目”)。“示范性项目”由教育部、财政部直接组织实施,为全国中小学教师培训作出示范,培养骨干,提供资源。我省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教育部分配的名额和要求,遴选符合条件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培训者参加“示范性项目”培训,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创造条件发挥好他们的示范辐射作用。

“中西部项目”在教育部、财政部统筹规划和指导下,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由中西部省份按照“国培计划”总体要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经教育部、财政部审核同意,2010年我省“国培计划 —中西部项目”以农村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置换脱产研修、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等为重点,组织实施6个子项目,培训50530人。其中,短期集中培训8530人、远程培训42000人。

(一)农村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置换脱产研修项目

从部属师范大学、省属师范院校和其他举办教师教育的院校,选派一批本专科优秀师范生到农村中小学进行顶岗实习支教,置换500名农村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进行脱产研修。通过培训使其成为在农村中小学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辐射作用的带头人。

(二)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

遴选8030名农村学校市(州)级以上骨干教师、县以下教非所学的紧缺薄弱学科专兼职教师、地震灾区县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专兼职培训者及远程培训辅导团队教师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帮助农村教师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和专业能力的发展,为农村教师远程培训和全员培训提供辅导者和组织管理者。

(三)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

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遴选42000名农村中小学校级以上优秀骨干教师进行以学科教学和教育技术能力为主要内容的远程网络培训,帮助解决农村教师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面临的现实问题,提高教育技术在学科教学中的应用能力和水平。

三、我省实施“国培计划”的总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确保“国培计划”的顺利实施,省教育厅、财政厅成立四川省实施“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项目的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负责“国培计划”项目的具体实施、指导和协调工作。成立四川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设在四川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管理中心(四川师范大学教师培训学院),负责项目的业务管理和日常事务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要相应成立“国培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及项目管理办公室,分别承担本区域内“国培计划”项目参训对象的遴选、送培、管理和使用工作。各承担项目的高校和培训机构要成立相应组织管理机构,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要调配最好的资源为中小学教师培训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二)统筹规划,精心组织

从四川实际出发,把“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与我省组织实施的农村中小学教师、民族地区教师和地震灾区教师培训项目统筹安排。按照分类、分层、分岗、分科的原则,做好培训项目的前期调研,针对培训对象的需求研制好培训方案;根据各项目的要求,认真选派好符合条件的参训教师,突出重点,保证县以下农村教师占参训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二。要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精心组织实施,把国家级培训效益发挥到最大。

(三)创新模式,务求实效

各承担任务的高校和培训机构要积极探索集中培训、脱产研修、送教上门和远程培训等多种模式,有效实施培训工作。要力求做到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短期集中培训与中长期培训相结合,院校集中研修与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积极探索运用有效的培训方式方法,满足教师多样化培训需求,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强化管理,确保质量

1、组建四川省“国培计划”专家指导委员会(名单附后)。选择熟悉教师培训工作的优秀专家,负责研究制订“国培计划”实施方案,进行项目评审、评估和检查、指导工作,为教师培训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专业支持。

2、建立竞争择优机制。为确保培训质量,四川省“国培计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标或邀标的方式,面向省内外具备培训资质的高等院校、培训机构进行招投标。择优遴选高水平院校、公办和民办教师培训机构承担各子项目培训任务。

3、整合力量,共享资源。各承担任务的高校和培训机构要选拔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的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参加“国培计划”教学工作,并形成动态更新的培训专家库。坚持多样化和立体化、实际适用和先进创新的原则,开发建设教师培训资源,充分整合优质资源,促进教师培训优质资源共建共享,保证“国培计划”高质量、高水平的要求落到实处。

4、加强培训经费的管理。各承担任务的高校和培训机构要按照“国培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项目资金预决算制度,接受项目资金审计,防止发生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培训经费的行为。不得向参训教师收取费用。

5、开展培训项目的检查、评估。建立项目评估机制,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控和质量评估。

附件:“国培计划2010年——四川省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编辑:培训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