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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师范类专业第六学期教育实习试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0-12-07 00:00:00    编辑:师范生培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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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师范类专业第六学期教育实习试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做好师范类专业第六学期教育实习试点

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举办师范专业的学院:

近来,学校领导率队对今年师范类专业的教育实习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巡查。在巡查调研中,部分实习基地学校及校内师范专业举办学院,从进一步提升教育实习质量,兼顾大四年级学生考研复习和就业招聘等现实需要出发,纷纷向学校提出把教育实习提前至第六学期进行的建议。在认真调研省内外师范院校第六学期实习改革的经验基础上,经与教务处、招就处等职能部门商得一致,决定从2018级起,试点开展师范类专业第六学期教育实习工作。现将做好试点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基本条件

1、在教育实习前,该专业基本完成与中小学课程教学密切相关的学科知识类板块的课程与实验教学任务,学生具备胜任中小学相关学科课程教学的知识素养。

2、在教育实习前(第六学期前两周实习前集训),该专业基本完成教师教育与学科教学论课程类课程与微格教学任务,“三字一话”考核合格,学生具备胜任中小学相关学科课程教学的教育素养。

3、在教育实习前,完成教育见习,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证笔试,学生基本确立从教的角色意识,熟悉中小学备课上课、教案编写及作业批改、班主任常规工作等基本要求,具备胜任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职业能力。

二、课程计划调整原则

试点专业在人才培养总方案保持不变前提下,对课程实施进度安排进行合理调整,具体调整方案由教务处负责。

1、培养方案中第六学期的课程,原则上调整到第七学期,也可与第八学期课程贯通考虑,综合调整。

2、原定于第七、八学期开设的有关课程,包括与复习考研密切相关的学科专业方向课程(必修课和选修课)、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程,可调整到第七学期完成。

三、试点工作申报要求

试点工作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进行,不搞一刀切。符合试点条件、愿意参加试点的学院,需提交以下材料。

 1、试点工作申报报告:包括试点的基本条件、课程进度调整方案、实习工作总体安排。

    2实习基地建议方案:各试点学院在学校确定的院级或校级实习基地范围内,开展调研实习基地需求,初步拟定本专业第六学期教育实习的基地学校建议方案。

请拟参加试点的学院于12月15日前,将材料提交至教师教育学院培养管理科,试点方案报学校研究同意后,正式启动实施。取得经验后,在全校逐步全面实施。报联系人:杨丹(13880692649)。

特此通知。

教师教育学院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