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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第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教师教育学院(教师培训学院)工作动员会召开
[四川师范大学教师培训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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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安排,2021年9月16日,党委第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教师教育学院(教师培训学院)工作动员会召开。学校党委常委、组织部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朱建军、第二巡察组组长刘洋,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教师教育学院(教师培训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及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学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李志全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组长刘洋通报了巡察任务、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强调教师教育学院(教师培训学院)须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准确把握本次巡察任务要求;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支持巡察组完成好本次巡察任务。

 朱建军代表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三个要求: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二是强化政治监督,增强大局意识,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三是强化政治纪律,严明工作作风,严格依规依纪开展巡察。

 李志全代表教师教育学院(教师培训学院)党支部从提高认识、主动配合、班子带头、抓好整改四个方面向学校党委、巡察组作了郑重表态。

 据悉,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起止时间:9月16日—10月12日),设专门值班电话:18108163141(早8:00—20:00);信件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党委巡察组(邮编610068);同时,在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B区底楼连廊、荷花池(图书馆)旁的亭子处和成龙校区龙湖餐厅外佳禾便利店旁、学院办公楼连廊处分别设置联系信箱,并开通电子邮箱dwxcz2@sicnu.edu.cn。根据巡视巡察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教师教育学院(教师培训学院)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人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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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学院办公室